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厂应对该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甲厂的行政责任
D.环境主管部门有权追究乙厂的行政责任
【答案】ABC
【考点】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
【解析】选项A、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41条第一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39条第一1款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据此,甲厂超标排污,应承担行政责任;乙厂并未超标排污,无需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