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为所有权人,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受法律限制的支配性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其限制表现在两方面:
1.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收益权和处分权两方面受到限制。在收益权方面,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若用于房地产开发必须先由国家征用转变为国有土地后再由国家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发展商,这就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收益权能受到限制。
2.在处分权方面,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所有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向用地者提供土地使用权须经人民政府审批等,这就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受到相当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