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要求,现将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不含2014年应届生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在本市提出申请的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
二、申领时间:3月24日-3月26日,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7:00.
三、申领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484号市府综合楼2号楼杭州市司法局12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请申领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电话: 85811357、85174276
杭州市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