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3年12月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携带身份证件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24号窗口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本人亲自前来领取)。办理时间为上午9:10~11:30,下午1:00~4:30.
在申请资格时同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的,可由其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
台湾地区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于2014年7月另行通知。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领取的,请另电话联系领取。
联系人:陈雁农
联系电话:3759062 7703732(市行政服务中心领证期间电话)
厦门市司法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