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定于2014年4月4日上午9点—11点在市司法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二楼210会议室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工作采取集中方式发放,并组织相关培训,进行年度备案。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领取,并提交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无特殊情况不得代领。领取证书时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备案登记表》。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联系人:康敏 联系电话:0452-2798416 2798417
齐齐哈尔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