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参加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东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本科在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4月1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颁发地点
东营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申领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网上申请资格认证通过的不需要提交)。
四、颁发程序
1、扫描读取申领人信息;
2、现场拍摄申领人电子照片;
3、扫描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有考生签名的申请表和报名表、其他证明材料。
4、申领人填写核对信息表,进行初次备案。
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46-833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