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将佳木斯市2014年度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1、时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
2、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2666号,市政府四号楼一楼147室。
二、领取证书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不能由他人代领;
2、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证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54-8809032
佳木斯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