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工作要求,为做好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6、27日,领取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10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司法局601室。
二、申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并提交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代理人需额外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当日需进行年度备案,并现场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备案登记表》,请自带黑色签字笔。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证书领取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451—55198733、55198765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