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一批考生(非在读学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5年3月24日至27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广州市司法局旁)
三、具体要求
(一)网上预约:
请证书申领人即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
www.gzsk.gov.cn),点击首页“证书领取网上预约”功能模块,通过姓名及证件号码预约现场领证时间,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
(二)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证书领取预约单》(彩色黑白均可)
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回执》
(三)办理须知:
1、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前来领证。
2、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牢记本人证书编号后四位数字(《证书领取预约单》上标有证书编号信息),现场按照对应组别排队领证,并于领证时将此四位数字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3、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领取的,仍需按要求完成网上预约程序(时间根据系统规定任意选择即可)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留存。我办将根据现阶段工作安排,另行公布再次集中发证的具体时间,请留意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
www.gzsk.gov.cn)后续相关通知,届时证书申领人仍需携带上述三份材料办理领证手续。
4、通过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登录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
www.gzsk.gov.cn),点击首页“信息维护”功能,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并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
四、港澳台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发文单位:司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