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根据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范围:凡在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且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证事宜另行通知)。
2、领取时间和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时间:3月25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池州市翠柏路208号市司法局二楼国家司法考试科。
联系电话:0566—2811883。
3、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或考试成绩单。
4、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2)考生本人领取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
池州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