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通知,结合我省的工作实际,我省各市将于4月1至10日发放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发证方式、时间和地点,由组织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市司法局确定并公布。申领人员可登陆申领地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或咨询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申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去申领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不得代领。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证的,可预先与申领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代为保管,但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出国(境)需要进一步延迟领取的申领人,可在提交能够证明本人出国(境)的相关材料后,待本人回国后领取。
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