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部省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就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我市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的社会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窗口集中发放的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2015年4月8日(周三)、9日(周四)、10日(周五)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发放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
二、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其他事项:
1、为避免同一时间领证人员过度集中,原则上按照回执单上序号顺序领取(4月8日1-250号,4月9日251-500号,4月10日其余号码)。请各位领证人提前查询本文所附《“证书顺序号”查询表》,如无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段前来领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如不能在集中发证期间领取证书,可另行预约领证。预约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