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5年3月30日—4月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地点
人民路阳光大厦市司法局A513房间(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领取时需带本人身份证件或准考证或成绩单。
2、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
3、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91-3569882
焦作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