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发放领取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现将我市发放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5年3月27日—4月3日(工作日时间)。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发证地点
铜陵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铜陵市铜官山区石城大道南段308号)。
三、证书领取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申报法律职业资格证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具体要求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申领人本人领取。
(二)申领人出国(境)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同时提交出国(境)在外证明、与申领人为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领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在4月30日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规定的材料来我科领取。
联系电话:0562-2833313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铜陵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