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定于4月3日上午9点--11点,在市司法局一楼半视频会议室(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发放采取集中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培训,进行年度备案。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领取的,不得由他人代领。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领取,并提交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领取证书时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备案登记表》。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证书领取联系人:康敏
联系电话:0452-2798417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