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通过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于2015年12月在大连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场通过审核的考生,现证书已办理完毕,请考生,于3月22日至24日三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延安路16号大连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办理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烦请各位考生互相通知一下,联系电话:0411——83766603 83787595。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
2、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证书领取时进行年度备案。
注意事项:现役军人的资格证与本部队司法部门联系。
名单如下:褚奉涛、李健、张敬明、张永超、张宾、张密、江鸽、项晓明、田增福、巩庆欣、辛晶
大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