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要求,现将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2015年11月在本市提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2016年应届本科生及现役军人除外,其中现役军人需到本人所在军队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二、申领时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
三、申领地点: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负一层地下东街8号)
四、注意事项:
1、请申领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前来领取,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
2、申请人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代领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代为领取。
如有不明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0571-85232985,85256513
杭州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