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和我局工作安排,现就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在我市提出申请、并审查通过的社会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6年3月21日-3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45,下午13:30-17:30。
二、发放地点
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G区42窗口(翔宇中道150号)。
三、提交材料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注意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须由本人到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如不能在规定期间内领取证书的,可电话另行预约时间领取。
联系电话:0517-83888148
淮安市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