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6年3月23日起我市开始发放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集中发放时间及期限:从2016年3月23日起到2016年4月1日止(双休日除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泰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208室,泰州市人民公园北门东侧)领取,原则上不得由别人代领; 3、因出国、住院或外地上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及时与市司考办联系,商定具体领取日期; 4、今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不需要交纳证书工本费。 5、根据上级通知,现役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央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发放;6、在泰兴市司法局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请到泰兴市司法局领取证书;7、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197899,联系人:袁建华。
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