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 号:环发[2014]12号
发布日期:2014-1-17
生效日期:2014-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国家级生态村镇的升级版,我部研究制定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在继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村镇建设的同时,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建设。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
(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401/W020140126555235763031.pdf)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