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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刑事证据的种类

2014-04-17 10:26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刑事证据共有八种。《刑诉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证人保护问题:

  《刑诉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刑诉法》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4.证人与见证人不同。最明显的区别是,证人产生于案件发生过程中,而见证人产生于案件发生后的诉讼程序过程中。譬如,张某亲眼目睹了一起抢劫案,张某系证人。侦查人员为了弄清案发时间,在抢劫现场进行侦查实验时请了李某在场见证,李某就是见证人。此外,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而见证人不属于。证人可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见证人不可以。

  《高法解释》第67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5.共犯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其他共犯的犯罪事实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不是证人证言。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的情况相互检举,与个人的罪责有关。如,甲乙共同盗窃,甲对侦查人员详细说明了乙的盗窃行为,这属于供述;而若甲向侦查人员讲述了乙抢劫丙的事实,则属于证人证言。

  【试题例举】

  2005年多项选择题第69题:

  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AD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2009年单项选择题第24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D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2010年单项选择题第23题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了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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