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控辩双方收集和出示证据,法庭采纳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的重要准则。
司法活动中的证明,是运用证据材料按照思维逻辑判断某种事实真相的过程。为了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对于证据的取舍和运用,不能不受到某些规则或原则的制约。无论是取证、举证、质证还是认证,都要在既定规则框架下进行。这些规则在法律上体现为证据规则。证据规则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查明案件事实:二是有利于保护人权,实现司法公正i三是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高效、有序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从内容上看,证据规则大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另一类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在我国,立法虽然没有对“刑事证据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但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已经对一些刑事证据规则有所涉及。这些规定有的较为笼统,只是体现了某一刑事证据规则的精神,有的则作了较为细化的规定。以下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介绍一系列刑事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