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判决。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负有法律职责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被告负有履行某项义务的法定职责。这是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的前提。(2)被告没有履行该法定职责。没有履行包括不履行和拖延履行两种。不履行是指行政机关明示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拖延履行是指行政机关不及时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是否履行态度不明确。(3)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无正当理由。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以确定期限的除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被告有法定职责而无正当理由没有履行该法定职责的案件,人民法院并非必须作出履行判决,判决被告履行该法定职责。在判决被告履行该法定职责已为时太晚,责令其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确认判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所造成的损失可请求行政机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