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成立的实质条件:
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2.法人成立取得法人资格的时点
(1)机关法人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无须登记。
(2)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①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②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3)企业法人。经批准成立后,尚须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4)公司法人:①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②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特许经营的营利法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核准登记,方可取得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