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法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大原则,具体细分为五项
(一)、过错责任
含义:过错——注意义务之违反: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
注意: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
(二)、过错推定责任
注意:发生损害即推定有过错,被告通过证明无过错可以免责(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
过错推定责任的范围:
1.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法第22章:大多数的建筑物、工程物、堆放物、树木等)
2.动物园的饲养动物责任(侵权法第81条)
3.无行为能力学生校园事故责任(侵权法第38条)
4.医疗事故责任(侵权法第58条)
(三)、相对的无过错责任
注意:不以过错为要件,但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
相对无过错责任的范围:法律规定的大多数特殊侵权责任
(四)、绝对的无过错责任
注意:绝对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也不存在任何其他免责事由(仅限于法律特别规定)
绝对无过错责任的范围:只有2种
1.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侵权法第79条)2.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侵权法第80条)
(五)、公平责任
1.与过错责任的关系——双方均无过错——无法适用
2.与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的关系——法定类型限制——无法适用
「侵权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注意:归责原则的判断顺序
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过错责任(一般侵权)——公平责任(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