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终止
根据《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一经解除,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因合同终止,因此:①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另一方不得请求履行;②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2.溯及力问题
①继续性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的解除不具有溯及力。②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具有溯及力。
3.损害赔偿
①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的,未履行义务的一方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其迟延履行以后;(b)已经及时通知对方;(c)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③合同中的违约金、定金条款属于结算、清理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