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复习指导 > 司法考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 【民法】 > 正文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2015-12-28 17:08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为补偿无过错方当事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

  1.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依据婚姻法第46条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单独提起诉讼。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过错的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只要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承担责任的内容。

  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具体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对离婚过错行为进行惩罚。但如果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列举的过错行为,即是对婚姻家庭公序良俗的违反,因而均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父母子女关系
下一篇: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离婚经济补偿权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