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许可证的条款。国际技术许可证因转让标的不同而有不同,但有些条款是各类许可证都具备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鉴于与定义条款。鉴于条款即对技术许可的目的和背景等进行说明,对解释条款提供指导原则。定义条款会对中涉及的重要词汇给出明确的定义。国际技术许可证会涉及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版权等许可技术性的关键性专有名词,因各国的解释不同,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产生影响,因此,在许可证中均会有定义条款。
2.合同的范围条款。明确合同的标的、权利许可使用的范围、权利利用的充分性、授权的性质、技术使用的时间和地域等内容和条款。合同的标的涉及对技术或技术产品确切的描述,包括技术名称、范围、性能指标及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交付等。在权利许可使用的范围方面,应确定许可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的权利。如专利权有四项权能,受让方是否取得了全部权利。技术使用或活动范围不同,支付价格不同。在权利利用的充分性方面,许可方应与受让方就充分利用许可技术达成,包括商标使用、产品质量、生产数量、受让方对第三人的许可等内容。对地域范围的规定主要是与许可方国家的出口控制制度一致,保护许可方免于受让方的进口竞争,保护其他受让方。
3.价格及支付条款。规定使用费的计算方式,主要包括:(1)统包价格,即在合同中一次算清一笔明确的使用费数额;(2)提成价格,即依合同产品产量、利润等提取一定百分比的费用作为技术使用费;(3)入门费加提成的价格,即合同生效后支付一定的入门费,投产后再支付提成费。支付条款一般规定支付货币、结算银行、汇款方式、付款单据、支付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在计价货币和支付货币不同时,应规定兑换率。汇款方式有电汇、信汇和票汇等。采用统包价格时,可在技术资料交付后一次付清,或分期付清。采用提成价格时,可在正式销售后支付。采用入门费加提成的价格时,入门费可一次或分期付清,提成费在性能保证期结束后按年支付。
4.技术资料的交付与技术服务。(1)技术资料的交付条款。在国际许可证贸易中出让技术,要靠技术资料来表达说明,以及对技术资料的消化和实践。实践中,技术资料交付条款通常包括技术资料的清单及份数,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和方式,技术资料的包装,技术资料使用的文字,技术资料的验收等内容。(2)技术服务条款。技术服务通常包括设计和工程服务、管理服务以及技术人员培训服务等。技术服务条款主要包括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性质及人数、任务及工作量、服务时间、工作及生活条件、费用的划分和支付等。需要培训人员的,应明确培训人数、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5.技术的验收条款。验收条款指被许可方对依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产品是否符合许可证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的考核和验收。条款内容主要涉及考核验收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考核验收的内容、标准和方法,考核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考核验收结果的评定和处理及费用的分担等。
6.技术改进。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双方都有可能对转让技术进行改进或发展。对于改进技术的权利归属,实践中许可方多认为,被许可方对转让技术的改进是基于自己原有的技术,因此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被许可方改进发展技术,或一切的改进发展技术都归许可方所有。但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类型的条款属于限制性条款。该条款一般涉及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技术改进的取得或使用,向第三人许可利益的共享、方式和数额,技术的专利申请权,费用是否互免等。
7.保证和索赔条款。许可证中的保证指许可方对其转让技术的合法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所提供的保证,其目的旨在维护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概括起来包括权利担保和技术担保两个方面。在权利担保方面,许可方应保证对技术拥有所有权或许可权,该技术应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第三方指控侵权,应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许可方还应保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在有效期内是有效和合法的。在技术担保方面,应保证被许可方正确使用技术资料后能够生产出符合规定技术标准和性能的产品,保证技术使用、操作及其结果应符合约定标准,技术符合受让方法律的要求。保证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等。当许可方未履行上述保证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方对违约行为有权提出索赔。索赔在实践中多以罚款的方式,罚款的百分比由双方协商而定。
8.违约救济与争议的解决。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涉及违约行为的构成及违约救济方法,通过的救济方法包括替换、修补、赔偿损失、解除合同、支付罚金等。国际许可证贸易的争议解决的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
不同标的许可证的特有条款,在专利许可证中通常还包括维持专利有效性、不得反控、使用专利标记等条款。商标许可证包括使用商标的形式、质量监督、商标标识管理等条款。版权许可有被许可方使用作品方式的约定条款。专有技术有关于技术保证条款和保密条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