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不符的情况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考点】《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解析】《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成员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其他缔约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的7个理由,因此属于穷尽性的规定。故应选B。
【答案】 B
39.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考点】送达
【解析】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均限于向中国国民送达,C错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是可以的,只要能够确认当事人已经收悉即可,故应选D。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