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奴隶制时期,日本使用的是固有的氏族法,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命令和习惯。645年,“大化革新”,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创制了日本的封建法律制度。总的来说,受到中国封建法律以及法律文化的深刻影响。
2.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868年的明治维新进行了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随之,开展立法改革,奠定建立西方化的资产阶级法制基础。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开始全面西方化,以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法律为模式编纂法典,最终确立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3.现代日本法的发展(一战起到二战结束)
以1932年军事独裁体制的确立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不断改革,法制建设趋于完备化;第二阶段与军事独裁统治相适应,法制走向法西斯化。二战后,较多接受美国法的影响,法律风格有所变化,并建立了以国会为中心的责任内阁制,赋予公民较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而且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