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讲考点一 免纳个税范围
1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精讲考点二 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