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赔偿金达成的,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仲裁:
(1)强制仲裁、仲裁前置、一裁不终局(但特殊事项对单位终局)
(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优先)
(3)时效1年,可中断中止;
劳动关系存续期因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一部分事实清楚,可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5)下列争议的仲裁裁决对单位为终局裁决,劳动者仍可起诉:追索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不超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争议。(但单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6)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