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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一经济法考点:个人所得税法

2016-08-23 09:46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1.居民和非居民
    (1)居民全球缴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缴税;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非居民境内缴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税。
    2.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例题·多选题】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4-1-71)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外所得都必须缴纳个税,非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都是居民纳税人,该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即从1月1日居住到12月31日。该案中,约翰2012年就来到中国,直到今年2014年,在中国居住已经满1年,系居民纳税人,应当从中国境内外所得都必须缴纳个税。
    从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属于工资所得,应当缴纳个税,A正确,要选。
    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应当缴纳个税,B正确,要选。
    开设讲座,属于劳务所得,应当缴纳个税,C正确,要选。
    发表文章的获得的稿酬,属于稿酬所得,应当缴纳个税,D正确,要选。
    3.免税F4;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4.减税F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个人所得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2005-1-23)
    A.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20万元人民币
    B.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月200元人民币
    C.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学校奖励5万元人民币
    D.李某新买的宝马车在某风景区停靠时,被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坏,保险公司赔付李某的6万元保险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学校奖励不是省部颁发的奖金,不得免税。所以选项C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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