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苏州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
领取方式:
1、窗口领取:针对市区考生(领取时请查阅附表中的证书编号);
2、送证上门,集中颁证:针对在申领时登记在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区领取的考生。
(一)窗口领取
1、日期: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4日;
2、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地点:苏州市司法局101室(十梓街429号)。
(二)送证上门,集中颁证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司法局电话通知(时间、地点确定后,网站也会及时刊登)。
根据我们申领时统计的各地人员名单附后,请各位考生查阅,如要窗口领取或不在名单内想参加集中颁证的,请在4月1日前与我办联系确认。
张家港市咨询电话58685428
昆山市咨询电话57507623
太仓市咨询电话53535145
常熟市咨询电话52783520
吴江区咨询电话63980643
二、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二)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附表中查阅的“证书编号”,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我办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在4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由本人到我办领取。
咨询电话:0512-65125021
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