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领取太原考区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3月26日至4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公休日除外)
太原市司法局法制处(新建路69号市政府3号楼2层西北角,即前期现场资格申报的办公地点)
★特别说明:目前,司法部仅下发了资格证书内芯,外皮尚在运输途中。鉴于近期省直党群公务员考试有部分法检职位要求考生在4月3日前提交资格证书原件,有报考需求的考生可先行来我局领取证书内芯;建议其他考生待证书外皮运抵后一并领取,避免二次往返,待外皮运抵后,我局将进行短信通知。
二、相关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2、已于现场申报时办理委托手续的,请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即证书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
3、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前来领取的,请与市司法局法制处联系,我们将代为妥善保管。咨询电话4225253。
太原市司法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