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济南考区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参加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按规定时间在济南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
特别提示: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本次证书发放范围,该类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证书发放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发证时间、地点
1、证书发放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3月27日下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发放地点: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经一路170号(经一纬六路高架桥往西约100米路南)。
参考路线:118路、9路、21路等公交车在经一纬六站下车。
三、发证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申领人取得资格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由于济南考区人员较多,为减少证书申领人现场等候时间,请按照该《通知》附件所安排的时间到现场领取证书。
4、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我办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逾期的申领人请致电66608190预约领取,证书发放事项将另行安排。
四、咨询电话
0531-87918148,66608190(请工作日拨打)
济南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