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司考办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期颁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发证地点
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嘉汇大厦东向北300米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司法局窗口。
三、有关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发证现场签字领取,不得代领;
2、办理领证手续时,现场发放证书并进行初次备案。
3、领取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联系电话:0632-3168619,0632-8681670。
枣庄市司法局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