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领取吕梁市2014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3月23日至3月31日,公休日除外。
吕梁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离石区建设街21号吕梁市司法局102室)
二、相关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2、已于现场申报时办理委托手续的,请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即证书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领取。
3、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前来领取的,请与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联系,我们将代为妥善保管。咨询电话8310626。
吕梁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