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省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宿迁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宿迁市司法局1203房间(宿迁市洪泽湖路139号);在沭阳县司法局资格申请的人员请到沭阳县司法局领取。
二、注意事项
1、按要求证书须由本人领取,请领证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2、如不能按时领取,我处将代为保管,此后领取请提前电话预约。
3、联系电话:市司法局84362654 沭阳县司法局 88321009
宿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