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现将2014年在镇江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
2015年4月1日-10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长江路33号,文广集团2楼42A司法局窗口,联系电话:0511-80820810 )
二、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1、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证的,可预先与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代为保管,但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出国(境)需要进一步延迟领取的申领人,可在提交能够证明本人出国(境)的相关材料后,待本人回国后领取。
2、联系电话:0511-80820810 ;80820821
镇江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