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通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即将开始。凡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证事宜另行通知),可以到当地市州司法局进行领取。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5年3月29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领取地点:株洲市鼎诚大厦B1202室(河西一桥桥头)。
三、提交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代领,如确需代领的凭委托公证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
2、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
咨询电话:0731-28685353。
株洲市司法考试工作科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