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资格申请地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
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67086070 67086068
万州区司法局 58569812
黔江区司法局 79311012
涪陵区司法局 72863436
渝中区司法局 60331633
大渡口区司法局 61968015
江北区司法局 67560238
沙坪坝区司法局 65368113
九龙坡区司法局 6878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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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司法局 68210718
渝北区司法局 67805995
永川区司法局 4985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