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15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济宁地区2015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根据司法部、省厅通知要求,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统一领取时间定为3月22日-24日。
二、颁发地点
济宁市司法局后楼101办公室(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13号,百花公园对过)。
三、注意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
因场地限制,本年度证书将采取分批发放的方式,请领取人及时查询自己的申领批次,在规定时间前往我处办理领取手序。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市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716981。
附:法律职业证书领取批次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