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考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司法部审核并制作完毕。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通知,我市将于2016年3月15日起至3月25日止(双休日除外),发放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于2016年3月17日上午9:00分在南宁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举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发放仪式暨就业推介会。届时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将就实习律师申报程序进行介绍,会后将进行现场招聘活动,欢迎有志从事法律职业的考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资格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受理单到南宁市司法局(明秀西路108号)一楼117室领取,并同时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第一次备案。
2、3月17日上午就业推介会在证书发放仪式结束后在一楼大厅举行。
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申请人亲自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咨询电话:0771--3860228
南宁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