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的通知要求,现将在柳州领取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凡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已于2015年12月在柳州市司法局申请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2016年3月16-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领证地点:柳州市司法局一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处”(柳州市三中路68号)。
三、领证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申领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的,必须在4月30日前,于工作日时间由本人领取。
柳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0772-3866271、2807385。
柳州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