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通知,凡通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领事宜另行通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6年3月17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26日为休息日加班1天,在市司法局领取,其他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领取地点:长沙市政务中心二楼北厅15、16号窗
口(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公交:168路、301区间线、6路、303路、903路至市政府。
三、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查验后退还本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四、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代领,如确需代领的凭委托公证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
2、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
咨询电话:0731—85409819、0731--88665117。
长沙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