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及湖南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将益阳市2015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领事宜另行通知):
一、领取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领取地点:益阳市司法局办公楼5楼司考科。
三、提交材料: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到益阳市司法局领取。
四、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代领,如确需代领的凭委托公证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领取。
2、考生本人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证书副本最后一页《持证人须知》。
咨询电话:0737—4225647。
益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