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3)

2016-09-21 13:33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副标题#e
第二十六条 船员服务簿签发的条件:
(一)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体检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三)已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或者考核。
第二十七条 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核发的条件:
(一)已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符合船员体检标准,海船船员需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
(三)完成规定的适任培训并通过适任考试和评估以及已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实)习,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
(四)满足规定的服务资历,适任状况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二十八条 海员证核发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已依法取得船员服务簿;
(三)符合规定的船员体检标准;
(四)有确定的海员出境任务;
(五)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的条件:
从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无限航区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5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四)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3年以上,并且最近3年来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500人以上;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无限航区或者沿海航区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的条件:
培训机构从事海船船员培训业务的条件:
(一)有符合船员培训项目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二)有符合要求的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教学人员总数的80%应当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证明;
(三)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发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2.教学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有航海类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规,熟悉所管理的培训项目;
3.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
(四)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证明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具体包括人身安全防护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六)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培训机构从事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业务的条件:
(一)有符合船员培训项目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二)有符合要求的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人员,教学人员总数的80%应当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证明;
(三)有与船员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1.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发证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
2.教学管理人员至少2人,具有水运类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国内法规,熟悉所管理的培训项目;
3.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所管理的设施、设备;
(四)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证明发放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具体包括人身安全防护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六)有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第三十一条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二)有与外派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有至少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至少3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管理人员;
(四)具有进行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及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的能力;
(五)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员外派管理制度;
(六)具有自有外派海员100人以上;
(七)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八)具有足额交纳100万元人民币海员外派备用金的能力;
(九)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
第三十二条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的条件:
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新建立或者重新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或者在公司《临时符合证明》或者《符合证明》上增加新的船舶种类;
(三)已作出在取得《临时符合证明》后6个月内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计划安排;
(四)已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五)申请人如是《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失效的公司,还应当满足距前一《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失效日已超过6个月。
公司《符合证明》签发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安全管理体系已在岸基和每一船种至少1艘船上运行3个月;
(三)持有有效的《临时符合证明》;
(四)已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新纳入或者重新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二)已配备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三)公司已取得适用于该船舶种类的《临时符合证明》或《符合证明》;
(四)在船舶所有人未变更的情况下,前两次未连续持有《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五)船舶委托管理的,负责管理船舶的公司与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签订了船舶管理书面;
(六)已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的条件:
(一)已配备公司制定的适用于本船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二)安全管理体系已在本船运行至少3个月;
(三)公司已取得适用于该船种的《符合证明》;
(四)持有有效的《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五)已通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三条 设立验船机构审批的条件:
(一)具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检验场所、设备、仪器、资料;
(二)具有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的验船能力和责任能力;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执业验船人员;
(四)具有相应的检验工作制度和保证船舶检验质量的管理体系;
(五)拟从事的船舶检验业务范围符合交通运输部的规定;
(六)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和管理制度符合船舶检验管理的要求;
(七)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我国设立验船公司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验船公司雇佣的外国公民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机关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我国关于外国人从业的规定,并持有船旗国政府允许在华从事法定船舶检验业务的授权文件。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1月9日以交通部令2006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同时废止。



精彩链接:2017年独角兽网校司法考试招生方案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下一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