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①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有例外:根据《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②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权具有永续性。③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④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法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1)《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①请求金融结构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的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2)《民通意见》第170条:未授予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受到侵害的,其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例1】甲、乙、丙、丁约定各出资100万元设立“大发公司”,约定须于2009年3月1日之前出资到位。至2013年3月,只有丁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①“大发公司”对丁享有的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②根据《公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乙、丙对丁的出资义务负有连带责任,因此,“大发公司”请求甲、乙、丙对丁的出资义务负连带责任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 ③假设甲于2013年4月对丁的出资义务承担了连带责任,替丁出资100万元,甲对丁享有追偿权,甲对丁的追偿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自甲承担连带责任的次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3.根据学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物权法》第34、35条)
占有保护请求权(《物权法》第245条)
人格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纯粹的身份权的请求权(夫妻同居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
基于相邻关系的相邻权
知识产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