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论原则
1、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参加者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
2、辩论的内容是案件事实及争议的问题,包括案件实质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3、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4、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而不仅仅是限于法庭辩论阶段;
5、注意:在非诉程序中,辩论原则是不适用的。或者由于没有对立的对方当事人,或者因为非诉程序本身决定了无需适用辩论,比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等。
二、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1、同等原则是国民待遇的表现,对等原则是报复性手段;
2、同等是常态、对等是保障;
3、这种题目一般都是有外国人的。